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发放革命牺牲、病故人员追恤费工作的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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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省的革命牺牲、病故人员追恤工作,自1955年11月开始至1957年1月止,已进行了两期。这项工作,在各级党政的重视下,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给革命老根据地人民留下了良好的政治影响。但目前根据老革命根据地视察团的视察工作报告和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暴露出这方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点。例如,有的地方该登记为烈士的没登记,该"平反"追认为烈士的没"平反";追恤费也有漏发、贪污、积压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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