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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范围的界定及其立法模式选择
作者姓名:麻昌华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民法典编纂中的法律资源选择”(项目编号:10BFX057)的中期成果
摘    要:毫无疑问,继承的对象就是遗产。无论在哪个国家或地区,其继承法规定的都是遗产的继承,而非其他。但对于什么是遗产、遗产范围包括哪些财产,立法上和理论上均有不同。表面上看,遗产概念和遗产范围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实际上在厘清了遗产概念之后,遗产范围的确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遗产概念的界定往往只是理论上的,遗产范围的限定则更多地表现为立法。笔者拟通过对遗产概念的梳理,确定遗产范围的限定条件,为我国继承法的相关修订建言献策。一、遗产概念中的"合法性"限定应予排除遗产,从字面意义上来讲,就是遗留的财产,其包含两个方面的界限。首先,在时间上是自然人死亡

关 键 词:遗产范围  继承法  全部遗产  模式选择  被继承人  合法财产  立法模式  合法性  遗产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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