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建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讲稿摘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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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维澄.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建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讲稿摘登[J].中国人大,19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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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维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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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主任委员、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专题研究小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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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本质上看,与西方国家有根本的区别;从法律体系的范围看,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也区别于中央集权制国家或联邦制国家的法律体系;从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和体系结构看,我国立法采取成文法形式,根据法律关系和调整方法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虽然与大陆法系的国家立法形式相接近,但也借鉴了普通法国家立法中的可取之处。建立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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