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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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荣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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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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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识产权本身是合法的垄断权,尽管存在一定的消极后果,但那是国家为实施知识产权制度以推动创新的必要代价。反垄断法是现代国家为弥补民商法调整之不足而自觉地干预市场,以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和经济活力而制定的。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在促进竞争、推动创新和保护消费者上具有一致性,但二者也存在冲突的可能性和协调的必要性:当知识产权的行使行为超出法律的界限,排除、限制竞争时,反垄断法就应当介入这种行为,并在反垄断审查中将知识产权与其他财产权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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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有性 垄断行为 权利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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