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对宪法宣誓的主体、誓词、形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地也纷纷出台关于宪法宣誓的具体措施办法和规定,宪法宣誓在各地迅即开展得如火如荼,甚至就连提供宣誓使用的规范法器的生产与销售也都变得红火起来.实行宪法宣誓是向依宪治国目标的迈进,也是约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诚于宪法和法律的强效措施,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自这一制度实施以来,很多地区却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即过分渲染宪法宣誓的形式,而对宣誓者是否了解宪法文本和掌握宪法内容却并不关心,忽视了宪法宣誓应当达到的目的效果,将宪法宣誓做成了一场“政治走秀”.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应当引起警惕,切莫让宪法宣誓流于形式,从根本上损害了宪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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