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追缴的制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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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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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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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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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追缴应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为目的,以犯罪人占有的财产为对象,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实施的具有保全性的财产强制措施。追缴的对象包括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和财产刑的可执行财产。追缴的手段具有开放性,主要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应当适时修法,使刑事追缴制度化并在刑事诉讼法中显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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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追缴 概念 对象 手段 制度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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