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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物权
作者姓名:蒲晓磊
摘    要:6月底,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物权客体、进一步完善了监护制度、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由十周岁降到六周岁、将现行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因为与人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民法总则草案引起了舆论的持续热议.

关 键 词:民法总则  草案  网络  虚拟财产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  诉讼时效期间  物权客体  切身利益  监护制度  舆论  年龄  会议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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