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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提请”只能理解为“必须提请”
作者姓名:武春
摘    要:“决定提请”与“决定是否提请”显然不是一回事,或者说这两者含义不同.否则法律就不会也不应该在同一法律条款中分别做出规定,对人民政府、人代会专门委员会提出议案是“决定提请”,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议案是“决定是否提请”.如此规定也表明,法律关于主任会议对政府、人代会专门委员会提出议案的处理方式与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名提出议案处理方式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关 键 词:专门委员会  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  议案  人代会  法律条款  主任会议  政府  处理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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