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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公开须贯穿立法全过程
作者姓名:阿计
摘    要:综观近年来的立法实践,一个极其鲜明的标志是“开门立法”的长足进步..目前,无论是国家立法还是地方立法,在立法调研、起草、审议等各个环节,均已建构了立法论证、立法听证、公布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等常规流程.籍由这些民主机制,民意力量渗入、主导立法乃至改变个别不合理的立法条款,已不乏其例.相对于历史上曾经有过的“闭门立法”现象,“开门立法”的演进及其效应,无疑是翻天覆地式的变革.

关 键 词:立法公开  主导立法  征求意见  立法听证  立法实践  立法论证  立法调研  国家立法  地方立法  常规流程  主机  效应  条款  渗入  民意  历史  建构  草案  标志  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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