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制度研究 |
| |
引用本文: | 朱谦.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制度研究[J].法治研究,2016(5):84-94. |
| |
作者姓名: | 朱谦 |
| |
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环境法研究中心 |
| |
摘 要: | 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重新报批制度,在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已经确立,但实践中,大量违反该项制度的行为频频发生.由于法律的原则性规范,缺乏具体的实施规则,导致建设单位或是环保部门,都面临守法与执法的困境.尽管,环保部基于压力,出台了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清单,但距离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全覆盖制度的落实,还路途遥远.因此,建议环保部制定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录,界定建设项目重大事项变动标准,区分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明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
关 键 词: | 建设项目 重大变动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