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制度: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新途径──从重庆綦江“彩虹桥”倒塌案说开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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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志红.公益诉讼制度: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新途径──从重庆綦江“彩虹桥”倒塌案说开去[J].中国律师,19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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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志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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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师范大学政教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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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者按: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然而,公民通过诉讼程序直接对侵犯国家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直接追究其违法责任,却是一个崭新的话题。《公益诉讼制度: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管理的新途径》一文,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参照国外的司法实践,较为细致地论述了在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公益诉讼制度“的研究,将对我国司法制度改革提供新的思路和模式。由于提起公益诉讼的组织和个人的性质、地位不同,公益诉讼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公益诉讼包括所有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既有国家机关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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