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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婴是一种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
引用本文:孟广伟.溺婴是一种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J].人民司法,1984(4).
作者姓名:孟广伟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民警察学校
摘    要:当前,溺婴的事件时有发生。有人认为这是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只在婚姻法中有“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的规定,在刑法中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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