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是为了促使少年犯转变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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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R.Schepker,C.Eggers ch,林维新.精神病鉴定:是为了促使少年犯转变吗?[J].中国法医学杂志,19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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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R.Schepker C.Eggers ch 林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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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莱菌州大学医院(R.Schepker,C.Eggers 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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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精神病学鉴定是否过高地砰价了它力所能及的教育效果(6~10次的临来讨论,50多页的陈述词,证言及庭审并论都是在被告人到场的情况下做的)?精神病学=争家在少年法庭活动的意图都取得成功吗? 1983~1987年,年龄在14~21岁、裁定已有三个多月的违法少年被送到我们的诊所做检查,要求他们回答一切询问;同时还对20例做了深入的调查。司法精神病学专家们也都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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