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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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顾问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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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已从199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条例规定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6种。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中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8种。请问:现在应执行6种处分,还是执行8种处分?广西蓝炳全蓝炳全同志: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新法与旧法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新法为准。因此,现在应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如给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处分,应限于给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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