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新官上任,常常会遇到前任留下的一些没有处理或没有处理完的“旧事”。如何处理好这些“旧事”,往往是对新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一次检验。也关系到新官到任后能否踢开“头三脚”的问题。所谓“旧事”,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正常的“旧事”,即前任领导提出的一些工作目标、规划、要求等还没有完全落实;另一种是后遗症式的“旧事”,如单位住房难。洗澡难、军民纠纷、干部违纪等一些前任甚至前几任领导均作过努力而没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对于前一种“旧事”,一般来说,按照党委意图和规划,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就可以得到正常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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