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县域就业创业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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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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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7]12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支持高校毕业生积极到县域就业创业,推进县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县域企业和创业平台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县域企业,根据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最长1年的企业缴费部分社会保险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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