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合宪性审查的外国模式与中国选择
作者姓名:李少文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
摘    要:合宪性审查是实施宪法内容、确保宪法效力的重要制度,目前国外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院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宪法法院模式以及以法国为代表的宪法委员会模式。我国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围绕着健全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有效行使权力为主的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发挥辅助性制度的联动功能,并适时探索新的制度形式。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