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小水泥”专项治理法制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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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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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停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小水泥”企业,对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湖北省在2007-2010年间须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400万吨。全省2007年共关停小水泥企业(生产线)91家(条),拆除生产线128条。淘汰落后产能901.4万吨,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法制和政策环境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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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小水泥企业 法制环境 专项治理 优化 环境友好型 资源节约型 国家发改委 社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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