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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合同有合理期限
作者姓名:郭京霞
摘    要:2005年,陈女士与花梨硬木家具公司签订了15万元的红木家具买卖合同,支付了2万元定金。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具体交货时间。三年后,陈女士要求该家具公司交付家具。此时,红木家具价格大涨,家具公司以陈女士违约为由拒绝送货。陈女士将家具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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