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人身保险诸法律问题实证考察
引用本文:沈永松.我国人身保险诸法律问题实证考察[J].现代法学,1993(3).
作者姓名:沈永松
摘    要:<正> 一、人身保险可保利益的法律内涵各国保险法及其原理确认,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系来源于三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即嫡系亲属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其他业务关系。按大陆法所给的定义,凡属“五服”之内的血缘或姻亲关系结成的亲属,统称嫡系亲属。在保险法领域,也只有嫡系亲属之间才彼此具有可保利益,有权互相为对方投保。由于人身保险中存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依法任意指定受益人的情况,所以可保利益必须在投保时予以满足;当被保险人死亡时,不再要求他们是否具有可保利益。不过英美保险法却不具有这种复杂性和宗族性,只原则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