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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边缘青少年”违法犯罪,看我国预防青少年犯罪
作者姓名:林小培  李耀明
作者单位:上海市少年管教所,上海市201601
摘    要:社会转型期。由于地区性的经济差异。大量外来青少年涌入大城市,成为“城市边缘青少年”,而城市的基础管理能力弱化,公共文化建设、教育资源不能满足每个青少年的需求,以及外来青少年的家庭教育的缺失,城市就业困难等因素,使一部分追求物质享受的外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然而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中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朱成年人犯罪的条款是否适用“城市边缘青少年”?我国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针对“城市边缘青少年”是否有效、可行?笔者建议:首先政府应当建立专门的预防犯罪机构,组织、协调“城市边缘青少年”预防犯罪问题;其次增强基层社会营控力度和广度,将“城市边缘青少年”纳入所在地社区管理。同时政府投入资金。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保障基础教育,解决“城市边缘青少年”的教育问题;再是加强城市人口调控,优化城市人口结构和素质等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

关 键 词:“城市边缘青少年”  犯罪  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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