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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邓小平“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的实践价值
引用本文:陈立媛.试论邓小平“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的实践价值[J].党史博采(理论),2009(11).
作者姓名:陈立媛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摘    要: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邓小平一贯强调的思想。只有把民主思想、民主原则以制度确定下来,再把这些民主制度给以法律确认,民主因获得法制保障才能实现。从这一意义说,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民主的发展和实现只能通过制度化、法律化的途径,而不能是大民主或其他背离法制的方式。从这一意义说,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准则。邓小平的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还为治理腐败提供了重要思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有效防止腐败;完备社会主义法制,依法严惩腐败;坚持依法执政,防止和克服特权。

关 键 词:民主政治  法制化  邓小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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