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试论一般预防应否成为我国的刑罚目的
作者姓名:
王山
王湛博
韩坤
作者单位:
兰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
刑罚目的,是指国家进行的由立法,审判和行刑三者所组成的整个刑事法律活动的目的,亦即国家指定、适用和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也是国家适用刑法同犯罪作斗争的最终归宿。刑罚目的是国家确定刑事政策、制定刑事法律,尤其是设计刑罚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本文通过阐述相关问题着重讨论一般预防应否成为我国的刑罚目的。
关 键 词:
一般预防
刑罚目的
法律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