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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一般预防应否成为我国的刑罚目的
作者姓名:王山  王湛博  韩坤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刑罚目的,是指国家进行的由立法,审判和行刑三者所组成的整个刑事法律活动的目的,亦即国家指定、适用和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也是国家适用刑法同犯罪作斗争的最终归宿。刑罚目的是国家确定刑事政策、制定刑事法律,尤其是设计刑罚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本文通过阐述相关问题着重讨论一般预防应否成为我国的刑罚目的。

关 键 词:一般预防  刑罚目的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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