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瑕疵设立效力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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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民安. 公司瑕疵设立效力研究[J]. 比较法研究, 2004,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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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民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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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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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导论公司设立行为是指公司发起人为取得公司法人格而依法完成法律所规定的各种要件的行为。现代法律认为,任何公司的设立都必须有严格的制定法上的根据,否则任何公司均不得设立。这是指公司的设立必须同时符合制定法所规定的实质性要件和程序性要件。公司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如果违反制定法的规定,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制定法所规定的条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制定法所规定的程序,则即便公司已经获得有关公司登记机关所颁发的设立证书,公司的设立也存在瑕疵。公司的设立瑕疵是否会导致所设立的公司无效?在现代两大法系国家,公司法人格免受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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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Detective Formation of Compa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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