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种管理办法 |
| |
作者单位: | 农业部 |
| |
摘 要: | [文(令)号]第68号令[公布日期]2006·6·28[类别]经济法·农业[施行日期]2006·7·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蚕遗传资源,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蚕品种选育者和蚕种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蚕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蚕品种资源保护、新品种选育和推广、蚕种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蚕种指桑蚕种和柞蚕种,包括原原母种、原原种、原种和一代杂交种;本办法所称蚕种生产包括蚕种繁育、冷藏和浸酸。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蚕种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