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和谐地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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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笑非.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和谐地税建设[J].武汉学刊,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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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笑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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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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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任何单位和行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有一定的主导价值观的强力支撑。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构建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作为地税部门,构建和谐地税,荣辱观是思想道德基础。当前,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和谐地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而用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和谐地税建设,建立与地税干部队伍建设相适应的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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