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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主体的利益冲突及其司法平衡
引用本文:兰世民.民事执行主体的利益冲突及其司法平衡[J].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7,3(6):13-18,39.
作者姓名:兰世民
作者单位: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法院,浙江桐庐311500
摘    要:民事执行主体,是指在民事执行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频繁参与民事执行活动的主体主要是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民事执行各主体的利益需求是多元化的利益驱动集合体。民事执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从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并由司法介入的社会利益再分配。司法机关应当建立大审判、小执行格局,以缓解当前的执行难问题。并对执行调查权进行技术改革,达到执行主体之间的利益状态趋于平衡。

关 键 词:民事执行主体  利益需求  利益冲突  司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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