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善意取得物权的制度设计
引用本文:范利平.善意取得物权的制度设计[J].法制与社会,2008(29).
作者姓名:范利平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摘    要:按照我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善意取得的条件只有三个。但是,实质上是有四个条件,因为在这些条件之前的表述中,包含了"无处分权人"这一重要前提,而这一前提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它意味着无处分权人是合法占有他人财产,只是欠缺处分权。

关 键 词:着意取得  无处分权  受让人  物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