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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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兆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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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波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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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在适用法律和认定案件事实存在模糊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结论。该原则不是一项普遍适用的刑事司法原则,将该原则扩大适用至刑法领域是错误的。它背离刑法的价值选择,不符台当代罪刑法定的精神蕴含,有悖于我国基本的刑事政策要求和刑事立法精神,且在实践中执行这一原则弊多利少。对于许多有疑难争议的刑法规范的理解,当存在两种以上的解释时,不能简单地选择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而是应当根据刑事立法精神,寻求一个最恰当、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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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存疑 有利于被告 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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