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笔法在毛笔字迹检验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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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万里明.浅论笔法在毛笔字迹检验中的运用[J].广东公安科技,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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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里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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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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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形形色色的案件中,经常遇到对毛笔字的检验,有些犯罪分子利用毛笔字醒目的特点,书写反动标语、反动传单.诬蔑、诽谤他人的大小字报,或为达到绑架敲诈、索取财物的目的,书写恐吓信和敲诈信;在经济、民事等类案件中,常可遇到一些用毛笔书写的契约、合同、借收据及遗嘱等。毛笔,这种书写工具,在我国至少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至今仍被人们广泛使用.由于毛笔的笔头柔软,含墨量大,因此,用毛笔写出的字同用其他书写工具诸如钢笔。圆珠笔等硬笔写出的字有明显的差异,给笔迹检验工作带来一定困难,特别是一些经过伪装的毛笔字,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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