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地位和适用的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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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登峰,韩兵.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地位和适用的例外[J].金陵法律评论,2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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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登峰 韩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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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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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一项古老的原则,但在我国法律实务中,对这一原则的地位和适用范围有不同意见。从我国《刑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看,不溯及既往原则目前尚属于法律适用原则;但依法治原则,它应上升为立法原则。作为立法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具有相对性,立法者必要时可制定溯及既往型法律;作为法律适用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有所例外,不适用于程序法、法律解释、适用规则和"有利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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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溯及既往原则 立法原则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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