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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若干问题研究
作者姓名:伍昭
作者单位:湖南志涛律师事务所
摘    要:《刑法修正案(七)》第8条新增设了"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犯罪对象是未成年人。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本罪在与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拐骗儿童罪、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乞讨罪等发生竞合或关联时的处理,同时还应注意正确处理本罪实施过程中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关 键 词:刑法修正案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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