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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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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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全面掌握全区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状况,加强风险隐患监管整治和应急资源整合建设力度,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以下简称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风险隐患和应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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