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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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宁政发[2018]4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自治区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8年10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自治区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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