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30强综合考核评选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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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引导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尽快形成一批大型商贸流通企业群体,率先在西部实现流通现代化的主导支撑力量,市商委、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工商联联合拟订了《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30强综合考核评选办法(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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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业 企业 考核 办法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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