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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应当增设通奸罪
引用本文:师宗正.我国刑法应当增设通奸罪[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1990(3).
作者姓名:师宗正
摘    要:关于通奸是否应规定为犯罪的问题,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争论很大,概括起来,不外乎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通奸是属于道德范畴,不能把通奸规定为犯罪;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忽视通奸对婚姻家庭的危害性,应规定为犯罪,以法律的手段予以制裁。笔者认为,从我国的司法实践和当前社会现状来看,刑法将之规定为犯罪是完全必要的。一、反对将通奸规定为犯罪是没有理论根据的 (一)认为通奸是道德问题,应以道德规范加以调整,我国刑法不应将其规定为犯罪,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我们知道,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是相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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