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受害者流泪再伤心——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建立“三助一导”制度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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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胜利 张金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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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4月,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刑事被害人、涉检信访困难人员检察救助制度》,建立起了由政府部门和检察院共同承担责任的救助制度。同时,由财政拨付的10万元启动资金也正式到位。这个被称做“三助一导”(经济帮助、法律援助、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的做法,在全省尚属首家。据悉,建立“三助一导”制度一年多来,该院已对10余名刑事被害人、涉检信访困难人员进行了检察司法救助,救助资金达5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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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院 二七区 郑州市 受害者 刑事被害人 实践 伤心 救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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