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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对平行进口的限制
作者姓名:王佳
作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摘    要:平行进口问题在我国《商标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平行进口应予绝对禁止的观点是不可取的。只有在商标权人平行进口的商品的商标导致混淆 ,误导商品来源的情况下 ,才可以限制其进口。因此 ,平行进口应以允许为原则 ,禁止为例外。损害事实应作为平行进口引发的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商标权的国际权利究竭应在立法上与平行进口问题注意街接

关 键 词:商标法  平行进口  商标侵权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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