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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主体
引用本文:刘菊香.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主体[J].协商论坛,2013(8):12-14.
作者姓名:刘菊香
作者单位:广西社会主义学院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出了新的阐述和部署,其中在人民政协进行的政治协商是我国协商民主的"开路先锋",也是我国发展相对成熟的协商民主形式。虽然如此,但目前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主体的认定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意见分歧较大。因此,厘清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主体、研究协商主体存在的问题并找到有效的规范建设路径,对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人民政协工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共产党  民主理论  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  政协章程  商主体  人民团体  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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