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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应定为故意伤害罪
引用本文:文辰工.张某应定为故意伤害罪[J].法律科学,1984(2).
作者姓名:文辰工
摘    要:任何一个案件的定性,都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离开这个原则,就不可能准确定性。但是,世界上的事物是复杂多样的,而法律规定却是比较抽象的,因此,在分析具体案件过程中,就必须紧紧抓住事物的本质属性才能保证认识的准确性。分析张谭之案件就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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