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创先争优必须坚持“四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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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胜明.开展创先争优必须坚持“四要”[J].学习月刊,2010(10):107-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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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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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市新洲区房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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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来,武汉市新洲区房产局结合“三个房产”(特色房产、效益房产、和谐房产)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当前,如何结合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精神,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要求,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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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优秀共产党员 党的基层组织 基层党组织 胡锦涛总书记 社会和谐 房产局 党的十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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