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管理体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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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显兵 宋长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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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科技大学;北京人民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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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区矫正的本质是以政府角色为主导,以社区为基点,对服刑人进行监督与服务。现行社区矫正管理体制的优点是多部门协作模式下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体制,并引入了非政府资源参与。但现行社区矫正试点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不足,如社区矫正机关的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基层司法所欠缺必要的执法资源,非政府组织在社区矫正中的法律地位也缺乏明确规定,应在制度设计上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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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 试点管理体制 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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