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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放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
摘    要:2006年12月。商务部发布《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办法,我国对外开放国内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使外资获得在我国国内批发零售原油、成品油的资格。国内民营油企也获得了更低的准入门槛。新办法规定.民营油企只要具有长期、稳定的供应渠道,并与具有批发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相关协议等条件,就可申请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新办法的实施,将打破国家统一配置原油资源和中石油、巾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成品油的格局,形成“国有公司、跨国公司、民营企业”三足鼎立之势。

关 键 词:成品油零售  批发经营权  原油资源  对外开放  民营企业  经营资格  市场管理  供应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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