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关于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立法发展及其对海事仲裁的影响——兼论对完善我国仲裁协议形式立法的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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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 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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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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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英国仲裁法一直强调仲裁协议须以书面形式达成。顺应科技进步及商业实践的发展,英国仲裁法中仲裁协议书面形式的范围得到了大大的拓展,书面仲裁协议无须当事人签字的立法与实践契合了海事仲裁的特点,大大促进了英国海事仲裁业的繁荣和发展。我国仲裁法中有关仲裁协议形式的规定还过于模糊和简单,亟待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对此,英国仲裁法无疑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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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仲裁协议 书面形式 海事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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