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普法”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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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英彤,王凌皓.商鞅的“普法”思想及其现代价值[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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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英彤 王凌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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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法学院,东北师范大学育科学学院 吉林 长春130024,吉林 长春13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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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鞅的“普法”思想是其“法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特色。商鞅主张法律的普及要以成文化和明白易知为前提;通过明确法官责任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来推行;还要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用厚赏重罚的办法加强人们知法守法的自觉。商鞅的“普法”实践是卓有成效的,短期内使秦法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这在信息手段极期落后的战国时代是非常难得的。研究商鞅“普法”思想及实践,对于当今加强中国的法制建设,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实现依法治国的方略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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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鞅 普法思想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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