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解除制度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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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立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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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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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合同解除制度中,解除原因(条件)的多元并立导致了合同解除在构成要件、法律后果等方面充满混乱和矛盾。为增强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性,应限缩合同解除制度的涵摄范围,将协议解除从合同解除制度中分离,由合同订立制度加以规制;准确理解恢复原状的功能和含义,确认合同解除的一体溯及力;在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的关系上,采用瑞士债务法的思路,由过失方赔偿无过失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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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协议解除 溯及力 恢复原状 信赖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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