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优先权同其他担保物权之区别与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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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申卫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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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 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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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吉林大学笹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基金项目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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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优先权是一项传统的担保物权,发韧于罗马法,后经法国、日本等国民法加以继承,并发展成为一个由一般优先权和特别优先权组成的完整物权体系。我国未来物权立法应设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但优先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关系以及相互间效力的协调,成为我国继受优先权制度的一个关键问题。本文尝试对此作出回答,并再次指出优先权具有自己独特的调整领域,且非其他担保物权所能替代,故在我国未来物权法中,确立独立的优先权制度甚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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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优先权 留置权 质权 抵押权 区别 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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