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质押有关法律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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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永芹 孙玉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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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264005(于永芹),山东大学法学院 讲师264005(孙玉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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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票据质押,是指作为债务人的持票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在票据上为设质背书①并将该票据交付于债权人占有,债权人如届期得不到清偿得通过对设质的票据行使票据权利而实现债权的行为。以票据设立质押,因其具有担保债权、融通资金等多方面的社会功效而为现代各国立法例所认可。我国《担保法》与《票据法》均规定,票据可以设定质押担保。但是,由于《票据法》与《担保法》在票据质押方面的规定过于原则且不尽一致,因此,关于票据质押的要件及效力、票据质权人的权利范围及其如何实现质权等,都是理论上有待研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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