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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廉”小而不为
引用本文:巩崇吉.勿以“廉”小而不为[J].正气,2003(Z2).
作者姓名:巩崇吉
摘    要:近日,一位因经济问题晚节不保身陷囹圄的“公仆”,获准与探视亲友铁窗下相见,此公两眼垂泪久久未发一语,最后挥笔写下“勿以廉小而不为,勿以贪小而为之”两句话,慨然作别而去,观之者无不感慨万端。善哉斯言,足可作为殷鉴。既是当事人痛定思痛的肺腑之言,也不失为对身边亲友的有益警策与告诫。那么,常常处于“廉”与“贪”十字路口的芸芸众生特别是领导干部,怎样才能做出“为”与“不为”的正确择抉呢?我认为关键是把好三一曰“慎其微”。即防微杜渐,点滴做起。剖析少数“父母官”的蜕变史,并非一开始就是“狮子大张口”,而往往是从小小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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