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对来沪未成年人平等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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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里力.重视对来沪未成年人平等保护[J].上海人大月刊,2005(6):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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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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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徽籍来沪打工少女小丽因为爱慕虚荣,偷走了好友的包,内含一张有4500元存款的存折。对此,检察官并没有对她“一关了事”,而是将她送进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进行观护考察。由于小丽表现良好,后来被单处罚金,现已在一家合资企业找到了工作。小丽知道,这是闵行区来沪未成年人观护体系使她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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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 平等保护 合资企业 检察官 社会观 闵行区 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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